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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送被指抄袭公众号文章,法律上如何界定公众号文章侵权?

CCTV今日说法 CCTV今日说法 2018-08-06

来源|CCTV今日说法(微信号:cctvjrsf)


2018年5月16日晚间,樱桃画报创始人“易老板”在公众号上发布了一篇文章《致闪送CEO:你们家公众号的抄袭方式,真的是让我大开眼界》,在朋友圈掀起了一场关于网络知识产权的讨论。


文章对闪送CEO薛鹏先生公开质问,直指闪送微信公众号于2018年5月15日发布的一篇名为《当老婆在副驾驶座发现一根长发后…》的文章,抄袭了樱桃画报于2016年1月12日发布的一篇原创文章《为什么,女人总爱胡思乱想?》。


     


除此之外,“易老板”还指出,闪送于2017年9月26日发布的另一篇公众号文章《当老婆怀疑我出轨时,我这样回答》也涉嫌抄袭。



对于闪送公众号上发布的这两篇文章,易老板共梳理出25处抄袭的主要证据。



接着,樱桃画报的插画师去闪送公众号的文章下面留言,得到的是编辑这样的回复。



之后,闪送的这位编辑也给樱桃画报后台发送了私信。



最后,樱桃画报的“易老板”要求闪送在2018年6月1日之前删除抄袭文章并在微信公众号上公开致歉,并且赔付10万元稿酬。



目前,闪送的这两篇文章已经被删除。


    


快马加鞭的说法君试图通过微博私信以及打电话的方式与闪送相关工作人员取得联系,但截至发稿时间,《今日说法》没有得到回复。


说法君从闪送的官方网站了解到,闪送主要从事“为用户提供全程可监控的专人直送,限时送达”的同城递送服务,它的微信公众号曾发布过数篇获得10万+阅读量的文章:



樱桃画报的创始人易老板曾凭借爆款文章《如何假装成一个好妈妈》获得了单篇文章10万+阅读量:


   


一石激起千层浪,这个事件也引发诸多网友的关注和讨论:



看到这里,说法君又控记不住记几一言不合来普法啦!那么这个事件中涉及到的法律问题有哪些呢?为此说法君采访了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的卢秋羽律师,一起来看看律师是怎么解答的吧!


 普法时间

pufashijian


1. 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原创作品是否受《著作权法》保护?


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原创作品是否受《著作权法》保护,要判断该作品是否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条的规定,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也就是说,要构成作品,需要考虑该作品是否属于在文学、艺术和科学范围内自然人的创作;是否具有独创性;是否具有一定的表现形式;是否可复制。


如果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原创作品具备以上要件,就可以通过《著作权法》予以保护。


2.如果认为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原创作品被其他公众号抄袭,相应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严格地讲,没有对“抄袭”的法律定义,但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在《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关于如何认定抄袭行为给××市版权局的答复》(权司[1999]第6号)中有对抄袭行为的认定。


从抄袭的形式看,有原封不动或者基本原封不动地复制他人作品的行为,也有经改头换面后将他人受著作权保护的独创成份窃为己有的行为。前者在著作权执法领域被称为低级抄袭,后者被称为高级抄袭。低级抄袭的认定比较容易。高级抄袭需经过认真辨别,甚至需经过专家鉴定后方能认定。


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原创作品被其他公众号抄袭,认定侵权的基本规则是:侵权作品与原创作品(在先作品)的相关内容相同或者实质性相似,抄袭侵权人在创作时接触过原创作品或者存在接触的可能,且抄袭侵权人不能举证或者说明抄袭作品的合法来源的,可以认定侵害了原创作者的著作权


3. 如果作者认为自己原创作品被其他公众号抄袭,他该如何维权?


如果作者认为自己原创作品被其他公众号抄袭,建议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维权:


1、网上证据的保全。由于电子信息具有其特殊性,应及时对证据进行保全,可采取电子证据公证的形式。

2、向信息发布的平台进行投诉。

3、委托律师发送律师函。

4、行政投诉。

5、民事诉讼及刑事诉讼的救济方式。


4.如果确认抄袭行为已经发生,侵权人赔偿的金额应该如何确定?抄袭作品的阅读量与因此取得的相关收入是确定赔偿金额的依据吗?


根据《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如果确认抄袭行为已经发生,确定赔偿数额遵循“以能够弥补权利人因侵权而受到的损失”为原则,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法定赔偿的顺序进行。当无法精确计算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时,可以根据在案证据裁量确定赔偿数额,该数额可以高于法定赔偿最高额。当无法精确计算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也无法以合理方法裁量确定赔偿数额的,应适用法定赔偿确定数额。


抄袭作品所取得的相关收入属于违法所得,在无法证明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情况下,可以主张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作为赔偿金额的依据。对于抄袭作品的阅读量,可作为认定侵权及赔偿金额时的考量因素。


此类事件实在是屡见不鲜。优质化内容越来越稀缺,同质化现象越来越严重。但这些不应该成为抄袭的理由与借口。切莫为了一味博取关注度,窃而取之,超越法律界限。毕竟在内容为王的时代,深耕原创才是获得长足发展的源头活水。


感谢法律支持: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律师 卢秋羽 


实习小编|朱贺 张月珏

实习法务|索东汇

维护 | 朱大为

主编 | 王秀敏

欢迎转载,共同普法,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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